浙江一名婦人2014年9月到新加坡旅遊,卻在當地機場被遣返回國,諸暨警方近日對此進行核實,確認遣返主因是她身上只帶了800人民幣(約台幣4000元),被認定沒有足夠資金供在當地使用。
錢江晚報報導,紹興諸暨的陳阿姨,今年51歲,老公在新加坡打工十多年。如今兒子也已成家,老公邱先生想讓陳阿姨享享福,去新加坡旅遊一陣子。
陳阿姨9月19日從蕭山機場出發,沒想到卻在新加坡機場的入境口被攔下,陳阿姨跟移民官說,她的老公在新加坡,她是來旅遊的。移民官再問她,「身上帶了多少現金?」陳阿姨回答:「有800人民幣,因為是來找老公玩的,所以不用帶很多錢。」
移民官又問陳阿姨,「買了回中國的飛機票嗎?」陳阿姨表示,好像沒有,因為是老公辦理的,自己也不清楚。隨後,陳阿姨被告知不得進入新加坡,第二天她就被遣返回中國大陸。諸暨警方前去詢問時,陳阿姨也說不清為啥被遣返。
諸暨警方近日核實後確認,陳阿姨被遣返的主要原因是錢沒帶夠,因為根據新加坡方面的規定,入境時需要「擁有足夠資金供在新加坡逗留期間使用」。
一位旅行社資深導遊表示,去星馬泰旅遊還是要帶一定現金的。比如6月泰國移民局出台新規,要求入境的外籍人士須隨身攜帶現金不少於2萬泰銖或等值外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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